就企业奖励问题向俄共(布)中央政治局提出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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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年7月8日)
建议政治局
拨出一万金卢布作为奖金,奖给一批按商业原则办得出色的企业、部门、机关。
列宁
1921年7月8日
载于1932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20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44卷第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