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释14 1917年11月22日(12月5日),人民委员会通过了一个关于法院的法令,第二天在《真理报》上公布。11月24日(12月7日),彼得格勒工兵代表苏维埃会议为此讨论了法院的问题。会议通过决议,拥护关于法院的法令,并制定了贯彻该法令的实际措施。各区苏维埃受命立即着手进行地方法官的选举工作。——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