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后记

本书是根据荷夫麦斯特本1952年版(Hegel:Phänomenologie des Geistes,herausgegeben von Johannes Hoffmeister,1952,Verlag von Felix Meiner in Hamburg)翻译的,而荷夫麦斯特本又主要是在稍早出版的拉松(G.Lasson)本基础上加工出版的。在翻译过程中,我们曾参考贝利(J.B.Baillie)1932年重版的英文译本和伊波利特的法文译本(La Phénoménologie de l'esprit,traduction de Jean Hyppolite,Aubier,Édims Montaigus,Paris,1939)。本册中文译本正文中每一篇章之下用方括弧〔〕加入的小标题是根据1921年的拉松版和法文译本中的小标题翻译过来,增补进去,以便读者参考的。

本书的“序言”、“导论”和“丙(一)理性”部分是王玖兴译的,“甲、意识”和“乙、自我意识”两部分是贺麟译的。除了王玖兴的译文曾由贺麟校阅一遍,贺麟的译文曾由王玖兴校阅一遍,彼此互提意见,进行修改外,本书的译文有好几部分曾由中国社会科学院[381]哲学研究所西方哲学史组的几位同志通读了一遍,提过意见,帮助改进。本书的“译者导言”是由贺麟执笔,经过多位同志提意见修改过的。

德文原本分段太长。许多本应分成两段的地方,都只是在中间用一个破折号,以表示段落的转换。中文译本在许多地方[382]把太长的段落分成了两段。

译者在极少数的地方为了补足原文语意,采取了略增加几个字或一句话的办法。译者增补的字句都用方括弧〔〕标明。

译文有欠确切、妥当甚或有错误的地方,希望读者多提意见。

译者

196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