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息资本上,资本关系取得了最表面、最富有拜物教性质的形式。在这里,我们看到的是G―G′,是生产更多货币的货币,是没有在两极间起中介作用的过程而自行增殖的价值。在商人资本G―W―G′上,至少还存在着资本主义运动的一般形式,虽然这种运动只处在流通领域内,因而利润只表现为让渡利润;但不管怎样,利润仍然表现为一种社会关系的产物,而不是表现为单纯的物的产物。商人资本的形式,仍然表现一个过程,表现两个相反阶段的统一,表现一种分为两个相反行为即商品的买和卖的运动。在G―G′这个生息资本的形式上,这种运动就消失不见了。例如,资本家贷出1000镑,利息率为5%,作为资本的这1000镑的价值在一年内=C十Cz′;在这里,C代表资本,z′代表利息率,因而这5%=5/100=1/20,1000+1000×1/20=1050镑。作为资本的1000镑的价值=1050镑,就是说,资本不是一个简单的量。它是一个数量关系,是作为一定价值的本金同作为自行增殖的价值的自身,同作为已经生产剩余价值的本金的关系。我们已经说过,对一切能动资本家来说,不管他们是用自有的资本还是用借入的资本执行职能,资本本身总是表现为这种会直接自行增殖的价值。
G―G′。在这里,我们看到资本的最初起点,G―W―G′公式中的货币,这个公式已归结为两极G―G′(G′=G十△G),即创造更多货币的货币。这是被缩简成了没有意义的简化式的资本最初的一般公式。这是一个已经完成的资本,是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的统一,因而是一个在一定期间内提供一定剩余价值的资本。但在生息资本的形式上,这种性质是直接地表现出来的,没有任何生产过程或流通过程作媒介。资本表现为利息的即资本自身增殖的神秘的、自行创造的源泉。现在,物(货币、商品、价值)作为单纯的物已经是资本,资本也表现为单纯的物;总再生产过程的结果表现为物自身具有的属性;究竟是把货币作为货币支出,还是把货币作为资本贷出,取决于货币所有者,即处在随时可以进行交换的形式上的商品的所有者。因此,在生息资本上,这个自动的拜物教,即自行增殖的价值,会生出货币的货币,就纯粹地表现出来了,并且在这个形式上再也看不到它的起源的任何痕迹了。社会关系最终成为一种物即货币同它自身的关系。这里显示的,不是货币实际转化为资本,而只是这种转化的没有内容的形式。象在劳动力的场合一样,在这里,货币的使用价值是创造价值,创造一个比它本身所包含的价值更大的价值。货币本身在可能性上已经是会自行增殖的价值,并且作为这样的价值被贷放,而贷放就是这种独特商品的出售形式。创造价值,提供利息,成了货币的属性,就象梨树的属性是结梨一样。贷款人也是把他的货币作为这种可以生息的东西来出售的。但这还不是事情的全部。我们说过,甚至实际执行职能的资本也会这样表现,好象它并不是作为执行职能的资本,而是作为资本自身,作为货币资本而提供利息。
下面这一点也是颠倒的:尽管利息只是利润即执行职能的资本家从工人身上榨取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现在它却反过来表现为资本的真正果实,表现为某种本原的东西,而现在转化为企业主收入形式的利润,却表现为只是在再生产过程中附加进来、增添进来的东西。在这里,资本的拜物教形态和资本拜物教的观念已经完成。在G―G′上,我们看到了资本的没有概念的形式,看到了生产关系的最高度的颠倒和物化:生息的形态,资本的简单形态,在这种形态中资本是它本身再生产过程的前提;货币或商品独立于再生产之外而具有增殖本身价值的能力,——资本的神秘化取得了最明显的形式。
对于要把资本说成是价值和价值创造的独立源泉的庸俗经济学来说,这个形式自然是它求之不得的。在这个形式上,利润的源泉再也看不出来了,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结果也离开过程本身而取得了独立的存在。
资本只有在货币资本的形式上才变成这样一种商品,这种商品的自行增殖的性质有一个固定的价格,这个价格在每一具体场合都表示在利息率上。
作为生息资本,而且正是在它作为生息货币资本的直接形式上(生息资本的其他形式同我们这里无关,这些其他形式也是由这个形式派生出来的,并以这个形式为前提),资本取得了它的纯粹的拜物教形式:G―G′被看成主体,被看成可出售的物。第一,这是由于资本作为货币的不断存在;在这样的形式上,资本的一切规定性都已经消失,它的现实要素也看不出来。货币正好是这样的一个形式,在这个形式上,商品作为使用价值的差别消失了,因而由这些商品和它们的生产条件构成的各种产业资本的差别也消失了;在这个形式上,价值——在这里也就是资本——是作为独立的交换价值而存在的。在资本的再生产过程中,货币形式只是一个转瞬即逝的要素,一个单纯的经过点。相反地,在货币市场上,资本总是以这个形式存在。第二,资本所生产的剩余价值(在这里又是在货币形式上)表现为资本本身应得的东西。象生长表现为树木固有的属性一样,生出货币(τóкоS〔利息〕)似乎是资本在这种货币资本形式上固有的属性。
在生息资本的场合,资本的运动被简化了;中介过程被省略了。因此,一个1000的资本已确定为这样一种物,这种物本身=1000,经过一定时期变成1100,好象窖内的葡萄酒,经过一定时期会改善它的使用价值一样。资本现在是物,而作为物它是资本。货币现在“害了相思病”110。只要它被贷放出去,或者投到再生产过程中去(这时,它会为自己拥有资本的职能资本家,除提供企业主收入外还提供利息),那就无论它是睡着,还是醒着,是在家里,还是在旅途中,利息都会日夜长到它身上来。这样,生货币资本的表现)实现了货币贮藏者的虔诚愿望。
利息长在货币资本上就象长在一个物上一样(资本生产剩余价值的事实在这里就是这样表现的),这就是路德在他反对高利贷的天真的狂吼中十分注意的事情。路德作了如下的说明:当资本不能按规定期限偿还给贷出者,以致贷出者不能支付,因而受到损失时,或者当贷出者本来可以通过购买例如一座花园来获得利润,但由于资本不能按规定期限偿还给他而丧失获得这种利润的机会时,都可以要求利息。然后他接着说道:
作者原注
(1) 理查·普莱斯《关于国债问题告公众书》1772年伦敦版[第19页]。他说得天真可笑:“我们必须用单利来借钱,以便用复利来使它增殖。”(见罗·汉密尔顿《关于大不列颠国债的产生和发展的研究》1814年爱丁堡增订第2版[第133页])按照这种说法,借钱对私人来说也成了致富的最可靠的手段。但是,如果我按5%的年息借到比如说100镑,我就必须在年终支付5镑,假定这个借款继续一万万年,那我在这个期间每年总是只有100镑可以贷放出去,并且每年同样要支付5镑。这样一来,我永远不可俄借入100镑,再贷出105镑。我靠什么来支付这5%的利息呢?只有靠新的借入;如果说的是国家,那就是靠课税。如果是产业资本家借钱,他就能够在例如15%的利润中,把5%支付利息,把5%用在消费上(虽然他的胃口会同他的收入一同增大),把5%变成资本。这就是说,必须以15%的利润为前提,才能不断支付5%的利息。如果这个过程继续下去,根据前面已经阐明的理由,利润率还会由比如说15%降低到10%。普莱斯完全忘记了5%的利息是以15%的利润率为前提的,并且假定这个利润率会随着资本积累而继续下去。他完全不考虑现实的积累过程,只考虑把货币贷放出去,以便使它带着复利流回来。至于这是怎么来的,对他来说却是完全没有关系的,因为那正是生息资本天生的性质。
(2) 见穆勒和凯里的著作,以及罗雪尔按其错误理解对此所作的注释。114
(3) “很清楚,任何劳动,任何生产力,任何才智,任何技术,都不能满足复利的压倒一切的要求。但一切积蓄都是从资本家的收入中来的,因此,这些要求实际上不断地提出,而劳动生产力同样不断地拒绝满足它们。因此,不断有一种平衡创造出来。”(《保护劳动反对资本的要求》第23页——霍吉斯金著)
注 释
110 歌德《浮士德》第一部第五场(《莱比锡的欧北和酒寮》)。——第443页。
111 关于皮特的还债基金,详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2卷第476-480页。——第444页。
112 见[托·罗·马尔萨斯]《人口原理》1798年伦敦版第25-26页([Th.R.Malthus.]《An Essay on the Principle of Population》.London,1798,p.25-26)。——第445页。
113 指下述文件:《关于每一季度末拨给委员们一定量的款项用来减少国债的法令(乔治三世二十六年第31号)》(《An Act for vesting certain Sums in Commissioners,at the End of every Quarter of a Year,to be by them applied to the Reduction of the National Debt(Anno 26 Georgii Ⅲ,Regis,cap.31)》)。——第446页。
114 马克思指下列著作:约·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及其对社会哲学的某些应用》1849年伦敦第2版第1卷第91-92页(J.St.Mill.《Principles of Political Economy with some of their Applications to Social Philosophy》.Second edition,Vol.I,London,1849,p.91-92);亨·查·凯里《社会科学原理》1859年费拉得尔菲亚版第3卷第71-73页(H.Ch.Carey.《Principles of Social Science》.Vol.Ⅲ,Philadelphia,1859,p.71-73);威·罗雪尔《国民经济体系》,第1卷《国民经济学原理》1858年斯图加特和奥格斯堡增订第3版第45节。——第448页。